為落實週休二日的精神,勞基法修正案在民進黨全面執政的強勢動員下,2016/12/06 在場外風風雨雨、場內推推擠擠中完成了立法的程序,至此對於台灣勞工朋友的權益又有了新一頁的展開。
從人口比例來看,勞工朋友佔社會群體的大多數,資方還是佔比較小的少數,因此輿論談的是勞工如何休假、加班費如何計算、特休不休要給代金…這一類的話題。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在這新一頁展開的同時,各位朋友可曾想過這些新增加的人力成本,最終該由誰買單?如何買單?它又會對我們未來的生活造成什麼影響?
新版勞基法,將加班費的給付費率依據不同的上班日分成了:平常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國定假日加班及例假日加班(原則上不准,需報准主管機關才可) 四大類,各種費率計算的相關報導很多,我也就不在此贅述。我將四種不同加班模式的工作時數和能夠領到的時薪整理成了以下這張圖。我想我們可以試著站在資方的立場,想像自己是一家中小企業主、或是你常去吃個早午餐的那家店裡帥氣或美麗的店老闆,面對這樣的改變,你會有什麼應變措施來確保自己的事業、自己的店能夠繼續生存下去?
因為休假日上班的人事成本實在太高,在不增加雇用人力或者儘量降低人事成本衝擊的前提下,相信未來我們會開始看到一些不一樣的社會現象。